公積金對于我們來說還是非常的重要的,但是很多朋友對于2016年北京公積金最新提取條件知之甚少,甚至有些朋友不知道住房公積金該怎么用而將這項福利浪費掉,如果你也對此不清楚,那趕快來學習一下吧。
2016年北京繼續(xù)沿用2015年的公積金提取政策,但是租房提取公積金的條件有所放寬。
【購房提取】提取條件:
1、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;
2、提取原因為購買具有所有權的住房。
注:異地購房亦可提取公積金
【租房提取】提取條件:
1、由于提取條件放寬 連續(xù)繳存三月即可提取
2、申請人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;
3、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5%。(提示:根據1月28日發(fā)行最新政策,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,職工連續(xù)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,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,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。)
另外,只有存在下列條件可以全額提取:
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,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:
1、離休、退休的;
2、完全喪失勞動能力,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;
3、出境定居的;
4、進城務工人員,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;
5、在職期間判處死刑、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;
6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
7、離職(僅限農戶)(農戶清算)
可部分提取的條件:
職工購買商品房、經濟適用房、合作建房、集資建房、廉租房、危改回遷房、標準租私房、二手房,未使用住房貸款的,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,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發(fā)生的住房支出;使用購房貸款的,其中貸款購買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,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,其他情況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,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貸款購買自住住房所實際發(fā)生的住房支出(包括貸款本息及首付款)。